福州江南水都中学校务公开工作机制
程序
1、相关部门填写《校务公开内容项目审批及反馈登记表》,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2、部门将公示材料加盖公示章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由主管领导在公示章内签署意见;
3、将《登记表》及加盖校务公开专用章的具体公开内容等有关材料送至校务公开办公室;
4、校务公开办公室收集整理并核准各项公开内容,由负责人签署意见;
5、校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公开内容采取不同形式予以公布,填写《校务公开项目目录》;
6、校务公开办公室通过校务公开意见箱等途径积极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对比较集中的意见和要求,原则上一周内反馈给相关部门;
7、相关部门负责提出整改意见并完成整改工作,签署意见后送至校务公开办公室;
8、校务公开办公室对于整改结果,原则上于一周内再行公布;
9、校务公开办公室填写《福建省校务公开目录》,进行归档装盒整理。
10、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学期召开一次监督检查专题会,组织开展福建省创建“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示范单位”量化考评,组织师生填写校务公开问卷调查表。
构筑一个监督小组监督,教代会监督,教职工监督,党内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学生监督,家长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种监督形式有机结合的“立体式群众监督网络”。
福州江南水都中学
2010.5.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