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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福州江南水都中学转学条件及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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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2 17:27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不办理转学手续。转学要跨区县转学(同区不能转学),学校招收片区内两证齐全的转学生。(1)父(母)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本办法所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证书如无特指皆为100%产权的住宅用房)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持有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和福州市共有产权住房(保障类)视同个人拥有产权。(2)父母双方五城区内无房,父(母)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3)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屋所有权证上没有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在 50%及以上),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的。在转学生申请人数大于学校片内生剩余学位时,采用摇号的方式接收转学生。9月1日18:00前申请的转学生根据学位,9月3日统一摇号,如仍有学位,9月1日18:00后申请的在9月17日统一摇号。

2020年符合转入我市市属和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属中小学就读条件的申请人可于2020年8月19日上午9:00至2020年9月18日下午18:00通过e福州的“转学预约”小程序预约申请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转学。

申请人在网上填报申请表格和上传佐证材料必须恪守诚信规则,不得填报虚报情况、上传虚假材料。凡有意不如实填报,或上传虚假佐证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轮转学申请资格。佐证材料上传的具体要求详见申请页面,户口簿、不动产登记证、居住证等佐证材料均须原件拍照上传。

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提交人必须为转学申请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其他人不可代为提交。

2.系统本轮转学申请开放期间,每个转学申请人最多有3次线上申请机会。

3.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一般会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请及时关注转学申请预审核情况,预审核成功的须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时间内线下办理,线下逾期未办理的,将失去本次转学资格。

4.在本轮转学申请时间结束后,系统上未能成功转学的申请将清零,若您在下次转学申请开放期仍有转学需求,请重新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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